)公丶安厅(直辖市公丶安局),地级市(自治州)公丶安局(地区公丶安处)、县(县级市、旗)公丶安局(市辖区公丶安分局)4级公丶安机关。在公丶安部设有刑事侦查局;在省级公丶安厅(局)设有刑侦(警)总队;在地级公丶安局(处)设有刑侦(警)支队;在各县级公丶安局(分局)设有刑侦(警)大队。此外,还有一级派出机构,就是刑侦大队向辖区内派驻若干个责任区刑警队,责任区刑警队是公丶安机关最底层的实战单位。
刑事侦查工作是公丶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侦查部门是打击刑事犯罪的专职部门。《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侦查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处于首要环节,侦查与起诉、审判阶段并列,是独丶立的诉讼阶段,刑事诉讼中起诉犯罪嫌疑人的主要证据都来源于侦查。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分别由公丶安、检察、法院三个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不能超越职责或者互相代替。
有关法律规定,刑事侦查人员负有查明案件类别和性质、决定何时进入刑事诉讼阶段、收集证据材料、抓获或控制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赃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证人、被害人安全、决定案件是否移交检察机关、预防犯罪等职责。具体有:立案权,调查询问权,刑事鉴定申请权,刑事鉴定权,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权,讯问犯罪嫌疑人丶权,现场勘验、检查权,执行搜查权,执行扣押物品权,执行通缉权,组织辨认权,执行技术侦察权,决定移交案件权,中止侦查活动建议权,撤销案件建议权,合法使用警械、武器权,侦查实验权等侦查权。
上级刑侦部门对下级刑侦部门在业务工作上负有指挥、指导、协调的职责。公丶安蔡事侦查局分工管辖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等114种刑事案件,主要职责是: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情报,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公丶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办案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制定刑事技术、刑侦信息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刑事技术、刑侦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援等。
国际刑警组织介绍
没有专门的“国际刑警”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国际刑警组织似乎是一支合成的、凌驾于各国警丶察机构之上的刑事侦查部队,这实际上是对国际刑警组织的一种误解,因为国际刑警组织不是一个由“超级侦探”组成的“超级国际宪兵队”,而是一个合作体系,或者说是一种合作机制。
国际刑事警丶察组织,简称国际刑警组织,英文缩写为ICPO,它成立于1923年,其前身是国际刑事警丶察委员会(即ICPC),1956年改为现称。国际刑警组织在当今打击国际刑事犯罪方面,正在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它已拥有183个成员国,与联合国内的麻醉品管理委员会教科文组织、国际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世界海关组织以及其他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组织如欧洲联盟等存在着稳定的合作关系。
位于法国里昂罗纳河畔的国际刑警组织总部是一座耗资2000万美元的5层楼建筑,整个大楼外表全部以大理石和玻璃装饰,是一座十分漂亮的银灰色立方体大厦。它靠近里昂的金头公园,远离市区,绿树掩映,环境优雅,整个大厦浸泡在一方浅水池中,等于有了护城河环绕。总部的戒备十分森严,被数米高的花墙和具有侦控功能的铁栅环绕,大厦端的透明的尖塔上天线林立,摄影机架在各个方位。
大厦内部设施非常现代化。拥有能够整合、处理全世界警方提供的信息的高科技电脑系统,还有一个功能强大的高速、保密通讯网络。每时每刻,各种信息不断从各个国家的中心局传递到总部,总部将信息储存到数据库中进行综合分析后,又反馈到各个国家的中心局。大楼内几乎每一道门都有电子锁控制,内部人员用带有照片的电子通行证才能打开,每个人出入各道门的数据都记录在电脑中。来访者要提前一天办理手续,像在机场一样通过安检后方可由工作人员带领入内。总部的工作人员能用多种语言进行情报交换工作,这里每年要处理数以百万计的要求提供情报的申请。对来自各国的每项查询,国际刑警组织通常都能在20分钟到2小时内给予答复,它的电脑数据库中存有海量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简历、身材、外貌、指纹和其他特征等。
1984年9月5日,在卢森堡举行的第53届国际刑警组织年会上,中国被正式接纳为该组织的成员国。同年10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在北京成立。它隶属于中丶华人民共和国公丶安蔡侦局,担负着对外的联络工作和打击走私、贩毒、伪造国家货币、国际恐怖活动和国际诈骗等国际性犯罪的任务。
因跨国犯罪而生
这一机构的筹建工作最早发起于1914年。那是一个跨国犯罪的“黄金时代”。当时,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殖民政策的扩张,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农业危机频繁发生,争夺殖民地的战争阴云一直笼罩在欧洲上空,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激化。
1914年,摩纳哥国王阿尔贝特一世因一起王室的犯罪案件,提议创建一个国际性警丶察合作组织,并得到欧洲各国的积极响应。当年在摩纳哥召开了“第一次国际刑事警丶察大会”,国家间的警务合作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
国际刑警组织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为维也纳时期(1923~1938)。当时参加委员会的国家并不交纳会费,委员会的运作资金全靠奥地利政丶府支持。这种“寄人篱下”的状态,最终导致国际刑警委员会对奥地利政丶府产生一定的依附性.第二个时期是柏林时期(1938~1945)。二战爆发后,纳粹德国吞并了奥地利,并将国际刑事警丶察委员会的办公地迁到了柏林郊区的万塞,此时的国际刑事警丶察委员会被法西斯德国牢牢地控制着。
第三个时期是巴黎时期(1946~1989)。二战结束后,国际刑警委员会将总部迁至法国巴黎,国际刑警组织开始走向正规化建设时期,确立了国际刑警组织的名称和国际刑警组织的会旗、会徽,修订了《国际刑警组织章程》、建立了自己独丶立的财政基础,还与法国政丶府签订了地位协定,确定了国际刑警组织总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