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写吧,草纸再便宜也需要花钱。”
“不用,数字比较好学。”
黎荞说着摸出铜板,在小小的桌子上摆出了一、二、三……十这些数字:“这是从一到十,简单吧?”
陶竹:“……”
他眸中浮现出笑意,对着铜板学,这谁学不会。
视线一一在这些铜板写就的数字上扫过,他轻轻点头:“就摆在这里,先不要动。”
“我也是这么打算的,来,咱们照着这十个数记账。”
黎荞开始磨墨,用毛笔在白麻纸上慢慢写下今日的支出和进账。
原身读书不用功,一手字写的连普普通通都算不上,所以他也不怕露馅,一边写一边解释:“很久没握笔了,有些不习惯。”
陶竹目前还看不出什么字好什么字坏,看黎荞一撇一捺,每个字都写的挺板正,而且还大小一致,便道:“写的很好看。”
“有眼光,我也觉得好看。”竹哥儿夸的,黎荞高兴认下,不搞谦虚那一套。
他说着凑过去在陶竹唇上亲了一下:“等我记完了,念给你听。”
“……好。”
陶竹浅浅笑了一下,把板凳挪了一下,与他紧挨着。
黎荞低头,认真记账。
他昨天和陶竹一通忙活,做出了二十斤大嘛花,二十斤沙琪玛,今日全部交给王掌柜,一共挣了四千文。
不过,今天他又买了麦芽糖,为明日的生意做准备,因此支出了不少。
看了眼支出和收入,他抿了抿唇,的确挺冤大头。
做麦芽糖刻不容缓啊。
很快把今日的收入支出列了出来,他指着纸上的字,一个一个念给陶竹听。
陶竹看的很认真,记的也很认真。
读书识字,这种机会可不是人人都有,他十三岁那年,冬天农闲时,他爹娘说镇上在招工,让他去镇上找活儿做,他至今记得他第一次去镇上时的情形。
到镇上之后,他觉得镇子好大,店铺好多,但他却是两眼一抹黑。
当时他看镇子口一店铺前挂了个小木板,木板上还写着字,而且店铺前围着一些小哥儿和姑娘,他以为是布店在招人做针线活,便上前询问那店铺是不是在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