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夕。我做不了一个好男朋友,更做不了一个好丈夫。你拍戏的时候,我没办法去探班。你的电影上映的时候,我也没时间出席首映礼……如果我们在一起,以后你生病了、怀孕了,甚至……连生孩子的时候,我可能都不在……”
“我不在乎!”
“我在乎!”荣枭声调扬高,“这对你不公平!你应该像小惜,像每个年轻女孩一样,被宠着,被哄着……这些我给不了!”
转过身,秦酒抬手扶住他的脸。
“你喜欢我吗?”
“小酒!”
荣枭皱着眉,不敢开口。
怎么会不喜欢呢?
当初他去当兵,就是因为秦酒。
那时,她才只有十六岁,刚刚考上心仪的电影学院学导演。
大家一起庆祝,聊起未来。
秦酒说,她将来不找圈里人,要嫁就要退给她爸那样的男人。
穿军装,特别帅。
那时荣枭马上就要大学毕业,还年轻,参军完全是一时冲动。
原本以为等他当几年兵回来,秦酒也已经大学毕业,他就可以明正言顺的追她。
等到真的穿上那身军装,一次次摸爬滚打。
从普通军人进入特种大队,第一次从歹徒手中,救下第一个人的时候,他才渐渐明白这一身军装的意义。
这身军装,一穿就是十年,早已经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不可能再脱下。
或者危险,或者孤独……
但是,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
当初是为了她穿上的军装,现在却因为不能脱下选择远离。
或者,这就是他的命。
“哑巴了?”秦酒收紧手指,“亏你还是当兵的,实话都不敢说?”
荣枭深吸口气,终于,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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