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这个手比心狠的姑娘是喜欢莫青舲的。
“他没有杀死我,我已经很庆幸了。”
我突然觉得眼前的莲碧比我想象的要坚强,却又感觉是如此的脆弱。
“我的命是莫青舲救下的,我理应去回报他。”莲碧看着高楼下的比武台突然说道。
我乖乖在桌子边上坐下,没有插嘴。
“池芸历三十七年,那时候我八岁,天下还是池家的。南方因天灾和饥荒,我所生活的城镇战乱四起。饿急了眼的大人们每天都会拿起了武器去镇上寻找食物,这时他们会将孩子锁在家中。我的双亲也不例外,每天我都会乖乖的等在家里,像那些还没有学会飞行的雏鸟一般等着父母将那些珍贵的,越来越稀少的食物带回来。我知道每天我的父母都会和城里的邻里们一起与守城的侍卫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但是每次出去闹事,双亲都会多多少少给我带回来一些吃的,或者是味道怪异却好吃的肉。父亲失踪的那天,我照常乖乖的在家等他们回来,当房门被推开的时候,我的母亲带着浑身的鲜血带着一块很大很大的肉站在门口,她说快吃吧。我却不敢问娘亲,爹爹去哪了?娘的眼睛越来越可怕,像是里面有一头困兽,正要挣脱锁链冲出来。记得以前的娘亲是很温柔的,每天睡觉前都会一边摇着纺车,一边给我哼唱那些听了千百遍的的童谣。终是有一天,母亲也没有回来。饥饿的我破坏了早就摇摇欲坠的家门跑了出去时,在扭打在一团的人群中,我看到那些原来亲切的街坊们,此时却像是地狱中的恶鬼一样,拿着手中的刀瓜分着一具尸体上的肉,在十岁的我看来这个世界都疯了。被瓜分的人似乎还有一口气在,身上伤痕累累,血肉模糊,却还在苦苦的挣扎,我清楚的看到那人眼中深藏的困兽,终是没有敌过拴住它的铁链,正在逐渐的失去生气,那个被杀的人是我的娘亲。那些悠远曲调与吱吱呀呀的纺纱声似乎又在耳边响起。
我一瞬间就明白了,这一个月来我吃的是什么?还有那日的父亲去哪了?
我蹲在路边呕着,只有胃液从胃中倾倒而出,那些化作恶鬼的人们不知道,他们当着一个孩子的面吃掉了她的母亲。我想即使他们知道了,那些所谓的道德也不会让他们停下手中的暴行,因为我也是吃了他们的兄弟姐妹才活到现在的。
我对他们吃人的谴责也仅仅维持了三天,三天后饥饿和求生欲让我加入了他们的队伍,我也变成了恶魔。
面对南方的饥荒暴乱,池氏的皇帝派镇国公莫凝霜率兵出征,平息叛乱。莫凝霜带上了自己最小的儿子,只有十二岁的莫青舲出征了。
当铁骑踏破了早已形同虚设的城墙。那日黄昏,久违的阳光终于照进了这个炼狱之城,城中血可飘橹,白骨生花,人如秃鹫般逐腐肉而食。
我站在阴暗处,一身污秽腐臭,橙黄的光辉从这支军队的身后城破的地方映进我如死潭般的瞳孔,仿佛他们是来自九天之上的天兵天将。莫青舲打头,他骑着骠骑,穿着新打的铁甲居高临下的看着我,那威武的盔甲熠熠生辉,他说:“父亲,城和城里的人都死光了。”
是啊都死了,我们都死了。过了好久,我听到那支队伍中传来了呕吐和哭泣的声音,我才恍惚记起,我还活着。
我缓步挪到莫青舲的马下,饥饿让坏掉的身体吱嘎吱嘎作响,我扶住他的马,让自己站稳,卯足了力气,一脚踢到马腿上,仰着头死命的朝他喊:“我还活着!没死!”
反作用力让我一下子跌坐的地上,手离开的地方留下一道污血的印记,眼前模糊一片,意识渐渐模糊,我不死心的念叨:“还没死……我还没死……”
我是幸运的,最终被莫家军队带了回去,成了莫青舲手下的侍女。他说那城里还有口气,没疯的就只有我一个了,他给我起了新的名字,他说从今天起你就是莲碧了,忘了城里那个吃人的小姑娘,现在全天下都认为南方那个城里的人都死光了,我要你也记住那个城和城里的人都死光了。现在你是我的人,我不要你做我的侍女,我要莲碧成为我莫青舲的杀手,只属于我的最秘密最锋利的剑。
他说杀人这件事情只要心里越过了那道坎,你握着匕首的手就不会颤抖,眼睛将不再惧怕鲜红的颜色,皮肤也不会害怕温热的温度。而我早就越过了那道德的底线。
我是他亲手培育出来的杀手,他把匕首放我我的手心,一招一式都是他教的,对于这些事情他总喜欢亲自亲为,乐此不疲。”
莲碧的目光看着我,露出漂亮的笑,眼睛褪去了杀手的狠厉,亮晶晶的。
“那算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我学的很快,像是天生的杀手材料,他看人的眼光总是很准。”
很准吗?我苦笑。
“从那日他踏破城池沐光而来,他就成了我心中的明,我的忠诚和服从就是我对明的信仰。我的命是他的,我的刀自然也是他的,手中的刀一次一次划过他手指向的地方,就在我成为了莫家最好的杀手,也成为了这莫氏天下最好的杀手,就在我等着他夸奖的时候,他便离开。对莫青舲而言他的养成任务结束了,剩下的就是我这个产品的回馈主人的时候了。”
我突然觉得我和这姑娘挺像,被莫青舲一手培育起来,干着世上最肮脏的活,可转身那个男人就放开了手。只不过我与她的不同在于我总是千方百计的逃开,而她死心塌地的跟着。
看着莲碧平静的面庞,我的内心生出深深的恐惧和悲哀,这么高傲的女子为何爱得如此卑微,即使这样也要回到那个负了她的男人的身边。她说她的命是他的,可是从豆蔻年华到如今蔷薇正艳,她已经还的足够多了。还债也许变成了一个留在他身边的理由,蒙骗自己伤痕累累的内心,给卑微的爱一个合理的理由。
她抬眼看我,墨色的眸子寂静如死水:“你说,若是将你带回去,我是否便能回到他的身边?”
“别开玩笑了……”我讪笑着。
“你落水之后莫青舲在江面上找了你三天才将自己父亲的遗体一起带回皇城。回到皇城的第一件事便是派人发出讣告寻你,你说将你带回去……”
“别开玩笑了!我怎么可能回去,我不会回去的。”我的命,自由都是用庄伯的命换回来的,我不要在回到他的身边,也不要在回到那个牢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