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了一会,触到一个冰凉的东西。
周雾一低头,百里弃正把鞋子捡过来,然后单膝半跪,伸手过来。
百里弃低着头时,长发垂落到地面,形成水纹般蜿蜒的纹路,冷白指骨握住奶白脚面,一点点将鞋子穿上。
人,对好看的事物都没有什么抵抗力。
周雾低着头,脸上的红色像是要滴出来番茄汁一般,想收回脚,却怎么也收不回。
等到鞋子穿上后,他才小声说了句:“谢谢……下次我自己来。”
接下来,周雾发现,今天鬼的心情格外地好,自己在家里忙前忙后,他都跟着,然后搭手帮忙。
刷牙时,弯下腰去吐水,抬头就见镜子里多了一个轮廓。泡脚时,伸手去找毛巾擦水渍,一只手就会伸过来递给他。
睡下后,那只手伸进被子勾住他的手指,周雾转身后将他扳回来,面对面躺着。
半夜起来嘘嘘时,他朦朦胧胧地掀开被子走下去,等他路过洗脸台,他又能看到自己身后跟着个黑色影子。
周雾手一抖,差点就嘘歪了。
这谁受得了呀。
……
简直像是一条大狗狗,早上坐着前往台里的地铁上,周雾这么想。
周雾突然就想到,他家以前的那只黑色土狗芝麻糊。
它通体乌黑,即使只吃剩饭剩菜也毛皮发亮。
那时周雾六七岁,刚上小学,亲戚家的狗子产了一窝,多的就送到他家来。
芝麻糊从那时候开始,就一直陪伴着他。
狗子不管成年时多瘦,小时候脸都是肥的,周雾经常两只手去捏那狗脸,弄得扁扁的。
黑芝麻不耐烦了,就用前爪来扒拉自己的手。
童年并没有太多美好回忆。
但是这段回忆是周雾记忆最深刻的,因为芝麻糊陪了他整个小学。
到了初中,周雾去镇外读书,初二暑假回家的某一天,他发现,狗子不见了。
周卫国,他是不敢问的,他偷偷去问他妈,他妈别开眼,摸了摸他的头,没说话。
第二天,他发现周卫国和他兄弟喝酒时,桌上多了一锅肉,闻不出来是什么肉。
他一直以为狗走丢了,在镇上扒着一家一家去问,最后一无所获,直到上了高中,他才意识到,当初那锅肉。
心尖尖感觉被揪着,这件事他想一次就难过一次,他甚至能共情到黑芝麻遭遇狗肉店主殴打致死时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