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么简单,比如美国的航空公司airbus申请了一个vr头盔专利,可让用户自我隔离,在专利的描述中,他们的vr头盔是连接着座椅的顶部,如果乘客有需要脱离现实一下的话,就可以将头盔拉出来,盖着自己的视线。里面配备了耳机和屏幕,为用户提供感观上的独立。
可是实际上,他们公司目前并没有这种装置,因为这种装置由许多技术难题根本无法实现,但是因为是他们首先提出来的,所以他们可以用这个概念申请专利。
如果未来真的有某个公司花费了几千万甚至上亿美金将这个技术实现了,按理说这个技术明明是人家发明的,和airbus公司并没有什么关系,可是事实上,如果真的发明出来,那么这个发明出来的公司想要靠这个盈利,反倒要支付给airbus公司代价不等的利润才行,不然airbus公司完全有理由将这家公司告上法院,而且获胜的概率高达百分之八十!
简单来说,airbus公司基本上什么都没有付出,就能得到别人花费巨大代价才能获得的利润,可谓是一本万利了。
这个,便是专利界的一大怪圈,也是许多技术性公司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事情。
所以了,张恒如果想要将手中那些科技拿出来,恐怕瞬间就会收到数十家盯着这块蛋糕的公司的法院传票,这一点想想就让张恒头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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