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的假山,黄雨猛的拉着龙霄手道:“快跑,让那些奴才找不着我。”说着与龙霄一头钻入假山中快速的穿行,龙霄的手被他牵着,只觉是滑腻温软,似乎是专门保养过的,握起来非常的舒服。
黄雨对这里的地形很是熟悉,没多久就钻出了假山,然后东拐西拐的在花园里躲迷藏似的小跑了一会儿,见那些大汉早没了身影,身子喝了酒,再也跑不动,喘息着道:“我瞧……他们……他们,还找不……找得到……”这时才感到右手握住一个东西,掉头一瞧,“啊”的一声尖叫起来,使劲将龙霄的手甩开。
龙霄见她一付恐怖可怕的神情,便如自己的手是条毒蛇蜈蚣一般,心道:“这可是你自己要握的,现在却做出这种样子,真是可笑。”
黄雨从小到大,身上的肌肤除了父亲之外,绝无任何一名男子触摸过,今日一时酒后忘形,竟然主动的将自己尊贵无比的玉手送给一名初次见面的穷小子,不由是又急又悔,生了好一阵子气,才愤愤道:“臭……臭小子,你摸过我的手的事,可不准……说出去,否则……否则杀你全家。”
龙霄听她动不动的就要杀人的全家,娇蛮的程度,就是花香芸与之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他平生不知怎的,很讨厌这样的女孩子,不由道:“喂,你以为就你的手娇贵么,我这手可是号称人见人爱千奇百怪摸一下就要钱的神龙玉臂,现在让你摸了,总得表示表示吧。”
黄雨家规甚严,此时意识到犯了大错,真是心乱如麻,那里理会他说什么,不觉酒意上涌,头脑一阵眩晕,摇摇摆摆道:“我不跟……不跟你说啦,我要回去歇息了。”
龙霄见她踉踉跄跄的向前走了两步便象是摔倒,叹了口气,正想上去扶,那黄雨却尖叫道:“别……别过来,我自己知道走。”说罢努力的坚持着前行。
龙霄总归是心慈之人,生怕她说不准一下子醉倒在地便人事不省,一个女孩家也实在不成体统,就缓缓的跟在她身后,以备万一。